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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7日
甘肃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多地发布寻找密切接触者通告
扩散寻找
紧急寻找流入靖远县、景泰县的2名密接者的密接者
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1月27日靖远县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协查信息,2名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于11月26日晚流入靖远县。经核实两人11月26日20:00入住靖远县新华宾馆,20:30-21:00左右在新华宾馆楼下牛肉面吃饭,11月27日9:00左右在风雷街思泊湖牛肉面吃早饭后返回宾馆再无外出。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靖远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11月26日13:00从景泰到靖远将2位客人送到靖远县新华宾馆的私家车司机;11月26日20:00至11月27日18:00曾经入住新华宾馆的宾客;20:30-21:00左右在新华宾馆楼下牛肉面吃饭的顾客和11月27日9:00左右在风雷街思泊湖牛肉面吃早饭的顾客,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做好居家隔离,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自11月27日起,请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3、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及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靖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7日
岷县关于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
关于对岷县与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19:30,岷县接定西市疾控中心转来甘南州疾控中心《协查函》及上级部门通知:甘南州卓尼县二人被判定为11月27日报告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上述二人于11月25日10:25乘坐D次火车(01车15F、01车14F)于当日12:28左右到达岷县火车站,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卓尼县。陇南市一居民与武威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到达中川机场,于11月25日11:35在兰州乘坐D次列车(3车18D),于13:36抵达宕昌哈达铺,乘出租车返回家中,该列车于当日13:19左右经停岷县火车站。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与以上三人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11月25日乘坐D(1车厢)、D(3车厢)在岷县火车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接报备后,所在乡镇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2、请11月25日乘坐D、D次在岷县火车站下车的同车次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报备相关情况。自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与11月25日乘坐D、D次列车上旅客有过接触的人员,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向社区(或村)报备。
4、上述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向属地卫生院电话报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
年11月27日
甘南州3例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
关于甘南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协查信息,甘南州3名人员与该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根据初步流调报告,现将卢某某、陈某、廖某某活动轨迹公布:
一、卢某某活动轨迹:
11月24乘坐CZ航班于11月25日00:10抵达兰州中川机场,下机后乘坐出租车抵达兰州市城关区,于1:40左右入住甘肃逸兴酒店,11月25日9:30左右自驾车辆前往中川机场接人,接到2人(陈某1、男,徐某、女)后于14:00返回兰州,所接人员入住张掖路全季酒店,随后在张掖路入住酒店附近饭馆(饭馆名未知)就餐,就餐后陈某1、徐某2人返回全季酒店,卢某某前往甘肃凯达酒店(秦安路)。当晚卢某某、唐某某(卢某某朋友)、陈某1、徐某4人前往静宁路有奴思饭店就餐,就餐完毕后,四人返回各自住所。11月26日9:30卢某某自驾车辆载陈某1、徐某返回合作市天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4:30至17:00左右,卢某某、陈某1、徐某、余某(天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人员)4人在合作市河西上园拉嘉洛藏餐吧(靠停车场最边包厢)就餐,餐后卢某某、陈某1、徐某自驾前往合作市九层佛阁游玩,自述期间佩戴口罩,17:30左右卢某某、余某返回州人行家属院住处休息。11月27日10:30卢某某自驾车与陈某1、徐某三人到合作市东二路桥头京穆兰牛肉面店吃早餐,之后3人驾车前往夏河拉卜楞寺游玩,自述全程佩戴口罩,于13:30左右自驾车前往兰州,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疾控中心接转管理。
二、陈某、廖某某活动轨迹:
陈某、廖某某两人11月24乘坐CZ航班于11月25日00:10抵达兰州中川机场,在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1号仁和快捷旅馆住宿,早晨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兰州火车站,10:00乘坐D次列车(D1车14号、D1车15号)前往岷县,12:30左右到岷县火车站,乘坐出租车14:00左右到达卓尼县城(两人途中和1名女性乘客拼车),在圣原大酒店对面经营劳保用品商店候车,16:00左右乘坐工地皮卡车17:00左右抵达工地(陈某、廖某某与工地相关人员及司机已经采取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提醒在此期间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与此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2.自接触之日起,请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3.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7日
陇南市1例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
关于陇南市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1月27日陇南市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协查信息,陇南市1居民与该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经核实该居民于11月25日11:35在兰州站乘坐D次列车(3车18D座),于13:36抵达宕昌哈达铺,乘出租车返回家中。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陇南市疾控中心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11月25日13:36左右在哈达铺车站接D次列车旅客的出租车司机,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请乘坐11月25日D次列车3车的乘客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社区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自接触之日起,请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4、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1月27日
张掖市1例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武威市报告发现1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1月27日16:50张掖市疾控中心接到省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协查函,通报张掖市1名密切接触者11月24日与武威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44K)至兰州。该密切接触者于11月26日13:25从兰州西站乘高铁D次动车(1车厢05D座),于16:55抵达张掖西站下车,乘出租车入住宜必思酒店。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集中留观,第1次采样核酸检测呈阴性,仍在进行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在此期间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11月26日13:25从兰州西站乘高铁D次动车1车厢的人员,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向当地社区和疾控机构报告个人信息和相关情况,立即实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特别是乘坐该次动车于当日16:55抵达张掖西站下车的人员,要立即向辖区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迅速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请11月26日16:55左右在张掖西站载乘该密切接触者入住宜必思酒店的出租车司机,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市区疾控中心报告相关情况,主动配合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按要求立即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3、所有接触人员自接触之日起,请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单人单间,佩戴口罩,最好不与家人接触。家人也需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分餐制、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4、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及时拨打,安全转运医院进行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7日
宕昌县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十三号)
广大居民朋友:
年11月27日下午,宕昌县接陇南市疾控中心转办的协查函:11月24日,宕昌县一居民孙某某(女)与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根据初步流调报告,孙某某活动轨迹如下:11月25日00:10抵达兰州中川机场,下机后乘坐出租车抵达兰州市城关区,入住兰州火车站附近的兰庭华丰招待所;11月25日步行至兰州火车站;11:35在兰州火车站乘坐D次火车(3车18D)于13:36抵达哈达铺火车站;同日14:00左右乘坐车牌号为甘KT出租车前往宕昌县城,同车3女1男(包括司机),孙某某全程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踪到位3人(包括司机),仍有1男1女未找到;15:30左右抵达县城,入住华鼎纯KTV宿舍,与沈某某(女)同住一间房,孙某某自述11月25日晚至11月27日13:00一直未外出(用餐均由沈某某点外卖);11月27日下午13:00左右与沈某某、赵某某步行至民生广场用膳宫就餐,用餐约10分钟;餐后3医院附近的简约理发店理发;17:00左右进入集中隔离点。截至11月27日22:30,孙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1月27日23:00,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岷县与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甘南州卓尼县二人被判定为11月27日报告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该二人于11月25日10:25乘坐D次火车(01车15F、01车14F)于当日12:28左右到达岷县火车站,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卓尼县,该列车于当日12:47左右经停哈达铺火车站。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与以上3人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11月25日乘坐D(3车厢)、D(1车厢)在哈达铺火车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及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2.请11月25日至11月27日在宕昌期间与我县居民孙某某有同行、交谈、近距离接触等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不得外出。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及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3.请11月25日乘坐D、D在哈达铺火车站下车的同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自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4.请与11月25日乘坐D、D次列车上旅客有过接触的人员,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
5.上述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向属地卫生院电话报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宕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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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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